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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数字生态系统持续快速转变,呈现出创新的金融工具和科技,尤其是在塑造英国、美国和阿联酋数字资产生态系统的监管框架中。
本文将探讨Tokenization、加密货币市场和区块链技术的一些最新趋势和关键发展,并讨论旨在确保该动态资产类别的安全性和合规性的全球监管方法。
英国
现行法规
目前英国的现行规则和监管框架适用于加密资产,金融行为监管局(FCA)将其分类为:
1. 证券代币,这些代币受到监管,并类似于股票和债务工具等特定投资;
2. 电子货币代币,这些代币受监管并符合电子货币的定义;
3. 无监管代币,这些代币进一步分为公用代币和交易代币(包括比特币等加密货币)。
无监管代币目前不在监管范围内,这意味着加密货币的买卖无需FCA批准。
然而,反洗钱(AML)要求仍然适用于无监管代币,并且英国金融推广制度最近也已扩展到涵盖无监管的加密资产。
拟议的监管框架
前任英国政府曾表示,其目标是使英国成为全球加密资产技术的中心,去年设定了在两阶段内实施新的加密资产监管框架的计划。
然而,新的工党政府下,这些计划是否会发生变化还有待观察。
目前计划的第一阶段涉及创建FCA监管活动,以便在英国发行和保管法币支持的稳定币,并监管与使用英国支付链的这些币相关的支付服务。
根据当前的计划,稳定币将纳入监管范围,因为人们认为其风险和机会在广泛使用及其提供稳定价值和可赎回性方面至关重要。
英国《金融服务和市场法案2023》赋予政府建立FCA授权和监督稳定币的能力,该授权和监督将借鉴现有的电子货币和支付监管,以减轻稳定币发行人和使用稳定币的支付服务提供商的行为、审慎和市场完整性风险。
拟议的监管框架的第二阶段将把目前不在英国监管范围内的其他加密资产纳入现有监管框架的范围。
一系列广泛的加密资产活动将根据新的拟议框架受到监管,包括发行活动(涉及将加密资产纳入交易场所及公开发行加密资产)、交易活动、借贷和杠杆活动、保管活动以及投资和风险管理活动。
FCA将有权为从事加密资产活动的公司制定有针对性的规则,稍后将进行咨询。
美国立法进展
在美国,拟议的数字资产立法总体上取决于特定数字资产是否是证券。
虽然尚未签署成为法律,但是《21世纪金融创新和技术法案》(FIT21)可能为美国数字资产监管提供一个蓝图。
通过提供一种二元监管模式,分别负责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对数字资产的监督,并为稳定币发行人提供进一步指导,美国可能成为数字资产公司在其中开展业务而不必担心其产品受到执法行动的可行辖区。
FIT21已经在众议院通过,但参议院尚未对此立法采取行动,并且预计在本届国会期间不会采取行动。
尽管2024年FIT21成为法律的可能性较低,但该立法可能成为未来立法努力的框架。
执法
SEC在数字资产领域以执法监管而闻名。
直到最近,SEC的执法资源主要集中在数字资产发行人身上。
在2023年,SEC对美国主要数字资产交易所提起诉讼,声称这些交易所充当未注册的证券经纪商、清算机构和交易所。
中东监管更新
阿联酋的进取式数字资产监管反映了其成为全球创新和科技中心的更大雄心。
在联邦层面、迪拜的酋长国层面,以及在两个金融自由区,即阿布扎比全球市场(ADGM)和迪拜国际金融中心(DIFC)都有监管机制。
阿联酋监管机构的一般做法是对涉及数字资产的金融活动适应现有的金融服务监管框架。
在过去几年中,阿联酋及各个酋长国不断增强其数字资产监管力度,以吸引关注这一资产类别的全球企业和投资者,阿布扎比和迪拜驱动了大多数变化。
阿联酋联邦层面
为了推动于2023年2月启动的金融基础设施转型(FIT)计划,联邦层面在数字资产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更新:
1. 阿联酋中央银行(CBUAE)在2023年启动其中央银行数字货币(CBDC)战略;
2. 就金融机构处理虚拟资产(如加密货币和非同质化代币(NFT))发布了新的反洗钱和反恐融资指引;
3. CBUAE批准了新的支付令牌服务法规,提供有关包括支付令牌(即稳定币)发行、支付令牌转换,以及支付令牌保管和转账的全面监管框架。
迪拜境内 – 虚拟资产监管局
虚拟资产监管局(VARA)对监管的做法是基于活动而非基于资产。
VARA并不限制任何虚拟资产,而是侧重于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VASPs)希望开展的活动。
2023年2月,VARA发布了适用于所有VASPs的虚拟资产及相关活动法规。
我们预计今年晚些时候将发布有关许可流程的更新指引。
我们进一步了解到,VARA将专注于Tokenization。
DIFC
与VARA不同,DIFC的虚拟资产监管制度专注于虚拟资产本身,而非与之相关提供的服务。
迪拜金融服务局(DFSA)最近将Toncoin和Ripple新增至认可的加密代币名单,继而与比特币、以太坊和莱特币共同在列。
DIFC在2024年1月发布了一份咨询文件,提出修订加密代币法规。
2023年3月发布的新数字资产法成为第一部明确表述数字资产作为财产法的法律,规定了数字资产如何被控制、转让和由相关方处置。
该法律规定,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控制数字资产的个人(或集体)被推定具有其优先法律所有权。
ADGM
ADGM推出了全球首个分布式账本技术(DLT)基础框架,为区块链基础和去中心化自治组织创建了法律结构。
ADGM的金融服务监管局(FSRA)通过对多边交易设施的监管,在数字资产交易所的监管方面进行了创新,并在过去12个月内发布了多项许可证。
FSRA在8月发布的咨询文件No. 7,提出了法币相关代币发行的拟议监管框架。
该文件概述了FSRA的提案,旨在支持从ADGM发行法币相关代币(FRTs),并指出这些代币是一种稳定币,由以与FRT相同货币计价的高质量流动资产支持,并且可以在最小的不利价格影响下迅速清算。
哈伊马角
去年,RAK数字资产绿洲(DAO)成立,成为全球首个专门针对希望在区块链、游戏、NFT、去中心化应用(dApps)、人工智能、Web3相关活动及Web3支持活动方面进行运营的数字和虚拟资产公司的自由区。
该DAO发布了哈伊马角数字资产绿洲公司法规2023,规定了DAO公司更一般的成立和治理要求,但尚未发布针对数字资产的具体法律或法规。
沙特阿拉伯
沙特阿拉伯在加密革命中有望发挥关键作用。
沙特阿拉伯货币管理局(SAMA)在监控加密货币交易方面走在前列,重点是促进创新与保护投资者和消费者之间的监管环境的平衡。
一位知名沙特教士发布的法特瓦以及比特币及其他加密货币被认为符合伊斯兰教法的决定是改变沙特阿拉伯对加密货币立场的关键因素。
SAMA继续考虑并测试CBDC的潜力,并作为参与者加入mBridge项目,参与最小可行产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