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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What’s up EU》与教授安努·布拉德福德进行了对话,讨论她的最新著作《数字帝国:全球技术监管的斗争》(OUP)。
该书于9月出版,并被《金融时报》选为2023年度最佳书籍之一。
这位芬兰裔美国律师转行学者,现任哥伦比亚法学院亨利·L·摩西法和国际组织教授,同时是哥伦比亚大学欧洲法律研究中心的主任。
她的前一本书《布鲁塞尔效应:欧盟如何主导全球》常被欧盟机构引用,用于定义欧盟作为监管超级大国在全球的角色。
在进入学术界之前,布拉德福德教授曾在布鲁塞尔从事欧盟竞争法的实践工作,并担任芬兰议会的经济政策顾问。
《数字帝国》描述了在数字领域的全球监管争夺战,其中美国、中国和欧洲通过技术领导力和/或监管来扩展其影响范围。
她的书中描述了三种竞争的数字监管模式:以市场为基础的美国模式,依靠私人主动性和自我监管;以权利为驱动的欧盟模式,以事前监管和风险评估为中心;以及以国家为驱动的中国模式,围绕强大的科技专制展开。
这次对话发生在2023年11月15日。
欧盟在数字监管中的角色
由于在数字世界缺乏技术领导力,欧盟无疑在监管上走在了前沿。
欧盟在2018年实施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是一个开创性的先例。
在乌尔苏拉·冯·德莱恩的任期下,技术监管成为欧盟委员会的优先事项,推出了如《数字市场法》、《数字服务法》、《数据治理法》、《数据法》和目前正在协商的《人工智能法》等里程碑立法。
布拉德福德表示:“先发优势……可以帮助。如果你考虑到GDPR,实际上并没有其他国家可以参考的竞争监管框架。…… 布鲁塞尔效应的其他条件是:你必须有市场规模。因此,如果哥斯达黎加率先推出GDPR类型的监管或竞争监管,那不会成为全球监管。…… 欧盟作为一个拥有市场规模的先发者,有能力制定出良好、可信、足够严格的监管,进而被这些公司所遵循。”
那么,如果欧盟依然是技术滞后者,是否能继续成为监管创新者?更根本地说,随着相对于世界其他地区经济的下降,欧盟是否会失去其规则制定者的地位?
布拉德福德指出:“未来几年,欧洲市场的相对规模将会下降,这也会削弱欧盟的影响力,因为它可能不再是一个不可或缺的市场。但在这里我认为我们需要考虑几点。…… 一是不仅仅是GDP重要,GDP人均也很关键…… 如果你考虑一家社交媒体公司,或任何依靠广告的平台,富裕市场的人均广告收入远高于发展中市场。这就是为什么Facebook在欧洲的广告收入远高于在印度或非洲等其他地区。当其他地区的人均GDP要追赶到与一些市场相同的水平时,还需要时间。但我并不否认这个趋势。 […] 我认为潜在有助于拯救欧盟的是法理上的布鲁塞尔效应——如果欧盟设法将其监管理念和框架出口到许多这些快速增长的市场,届时它们将会利用市场规模进一步巩固欧洲监管规则及其背后的价值观。”
然后就是生成性人工智能
生成性人工智能的显著进展成为全球政策制定者的催化剂。
截至2023年,这一切表明确实存在“监管技术的斗争”——一场通过单边和潜在的超国界立法(例如欧盟的《人工智能法》)以及诸如在日本广岛举行的七国集团首脑会议(5月19日至21日)或在英国布莱切利公园举行的人工智能安全峰会(11月1日至2日)进行的大型国际会议所展开的斗争。
布拉德福德表示:“英国人工智能安全峰会的最大影响是它建立了动力。现在的默认是人工智能需要被管理。
这一默认不再是我们让创新自由发展和科技公司自行处理。现如今,一种更大的全球政治动能给予各国政府在其自身管辖范围内采取更强的立场并规范人工智能。”
人工智能安全峰会的初始嘉宾名单只包括“志同道合的国家”,即不包括中国。英国最终向中国发出了邀请——这一举动在中国数字专制的背景下引起了一些不安。
然而,布拉德福德指出:“我当然赞扬英国召集各国,包括邀请中国。这里存在一种权衡。如果你邀请中国,许多问题上你无法达成一致……比如使用人工智能进行大规模监控或面部识别。…… 但中国是一个巨大的市场,是人工智能发展的重要部分。…… 对于尝试进行真正的国际对话而不包括中国将显得极其无用。因此我认为达成一项声明是非常重要的,尽管这是一项肤浅的声明。它并不强制任何义务,只是确认我们都希望有更多的问责制,但我们会认识到我们的分歧。…… 我认为这并不是毫无意义,它仍然重要于进行这样的对话,但我们离达成一个国际具有约束力的人工智能条约仍然相距甚远。”
人工智能安全峰会表明,美国也加入了规范人工智能的斗争。白宫在峰会举行前两天发布了一项关于安全、可信赖的人工智能的行政令。在峰会上,副总统卡马拉·哈里斯积极发声,强调美国在监管人工智能的领先角色。对此,在监管碎片化的风险方面。
布拉德福德说:“碎片化不是好事…… 当你在监管中存在空白时,可能会导致一些市场的完善监管框架、在其他地方却因存在空白而受到影响。碎片化越严重,全球提供这些人工智能系统就越困难。…… 理想情况下,我们会有一种更具全球协调性的做法,但这很难实现。至少,当我们理解差异时,就能更好地应对它们。欧盟在《人工智能法》中走得更远(假设它仍将在今年或明年初通过),这是唯一一部全面的、横向的、有约束力的法规。中国已经立法,但它的做法更加零散,逐步完善现有立法。中国以不同于欧盟的方式进行,但也在推动有约束力的立法…… 美国的行政令恰好是我在书中讨论的一个表现,即美国正在朝着欧盟以权利为基础的模式迈进。美国似乎正在采纳与欧盟非常相似的世界观,关注隐私、非歧视及安全风险。但这仍然是一项行政令,并不等同于立法,它更容易被撤销。美国在监管方面尚未与欧盟形成同样的角色。”
科技战争与欧盟-美国-中国三角关系
尽管《数字帝国》讨论了三种竞争模式,但人们难以忽视中美在科技和技术监管方面的竞争。
美国正针对中国的整个技术产业,试图阻止中国崛起为科技超级大国,无论是在5G、纳米芯片、双重使用物品还是人工智能方面。
布拉德福德表示:“科技战争可能会进一步升级。我们已经看到美国逐渐加大并扩展被列入出口管制的技术数量。…… 我们看到两股力量在对抗。我们看到一种朝向升级的动态,因为我相信科技战争将持续下去——我并不认为近期会有停战,地缘政治斗争、意识形态分歧、中国的野心以及美国对这一点的不适感,有太多东西在此之上。因此,我认为科技战争将会继续升级,我们将看到朝向脱钩的压力。但与此同时,经济又是如此交织……因此,我们也看到约束的压力。
升级与降级交替发生。
在技术监管方面,近年来欧盟和美国往往似乎处于对立面。多位美国高官,包括商务部长吉娜·雷蒙多,都指责欧盟的《数字市场法》不公平地将美国公司作为目标。似乎《人工智能法》也出现了类似的情况,OpenAI威胁要退出欧盟,而谷歌则推迟推出其聊天机器人Bard。
直到最近,似乎欧盟再次在立法方面走在前面。美国对此担心立法过快,可能妨碍其在与中国竞争中的人工智能领导地位。关于《数字市场法》,布拉德福德表示:“我认为[美国政府]在一定程度上回应了企业的压力,企业担心这是一场反美运动…… 但与此同时,如果你看看美国国会中许多待审法案,它们与《数字市场法》非常相似。…… 有许多立法者希望看到与《数字市场法》类似的立法在美国通过。如果看看执法负责人莉娜·汗(Lina Khan)和司法部长乔纳森·坎特(Jonathan Kanter)的一些案例,采取了相当强烈的推进执法的立场。…… 美国对于《数字市场法》的看法有些分歧,因为美国很多人支持这一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