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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立法者推动禁用TikTok的举措正值他们考虑延长迫使科技公司为美国进行大规模监控的权力之际。
在上周对TikTok首席执行官的长达五小时的质询中,美国立法者强烈指责中国可能利用这款受到欢迎的、部分由中国公司拥有的应用程序对美国人进行间谍活动。
然而,他们并没有提到美国政府如何利用控制全球互联网的美国科技公司来监视其他人。
在美国考虑禁用这款有超过1.5亿美国人使用的短视频应用的同时,立法者们也在权衡重新授权迫使谷歌、Meta和苹果等公司无障碍进行海外非美国公民监视的权力。
《外国情报监视法》第702条(FISA)是美国国会必须在12月之前投票重新授权的,防止其在日落条款下失效。
该法允许美国情报机构对外国人的电子邮件、电话和其他在线通讯进行无令状监控。
尽管美国公民在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下享有某些保护,但美国政府一直主张这些权利并不适用于海外的外国人,使得国家安全局(NSA)、联邦调查局(FBI)和中央情报局(CIA)等机构在窥探他们的通讯时几乎没有任何限制。
信息也可能转交给包括英国和澳大利亚在内的美国盟友。
尽管国家间监视是常见现象,但华盛顿享有其他国家无法比拟的优势:对少数几家有效控制现代互联网公司的管辖权,这些公司包括谷歌、Meta、亚马逊和微软。
对于位于美国以外的数十亿互联网用户而言,缺乏隐私与美国官员所声称的TikTok对美国人所构成的威胁并无不同。
“这就是一种‘规则只适用于你们,而不适用于我’的情况。”来自澳大利亚墨尔本的科技研究员和隐私倡导者Asher Wolf告诉Al Jazeera。
“所以,关于TikTok的强烈反响,应该被视为对美国民众隐私和国家安全的保护并不是他们真正想要的,而是一种尝试,通过对社交媒体的国家控制来围堵和巩固自身的地位。”
美国总统乔·拜登的政府正在推动禁止TikTok,也在推动第702条的重新授权,称其为“一个宝贵的工具,持续保护着美国人”。
尽管TikTok已经采取措施来消除国家安全和隐私的担忧,包括与美国科技巨头Oracle合作在美国境内存储美国数据,投资15亿美元的“德州计划”,但在国会两党对该应用不断增加的反感中,禁令或强制出售字节跳动的股份的可能性似乎日益增加。
在周四的国会听证会上,TikTok首席执行官周子瑜未能满足共和党和民主党议员就数据隐私和国家安全问题的质疑,尤其是关于中国一项法律要求本地公司“支持、协助和配合国家情报工作”的担忧。
上周末,美国众议院议长凯文·麦卡锡表示,会同事将“开始推动立法,以保护美国人免受中国共产党技术触角的侵害。”
该应用已在美国政府设备上被禁用,也在包括加拿大、比利时、丹麦和新西兰在内的多个国家的官方设备上遭到禁用,尽管由于可能与保护言论自由的宪法第一修正案发生冲突,全面禁令被认为法律风险较高。
在越来越多的声音中将TikTok视为威胁的情况下,非美国公民的隐私权问题几乎没有得到提及。
在最近一篇关于第702条重新授权的文章中,《纽约时报》指出,非美国公民的隐私“在辩论中几乎没有发挥任何有意义的作用。”
根据政府数据,在2021年(最新的可用年份),美国共针对232,432名“非美国人”进行监视。
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CLU)估计,自2011年以来,美国政府每年收集的数据超过十亿条,依据是自那一年以来的目标数量增长。
“美国正在大力宣传对TikTok和中国收集数据的担忧,而美国自己也在收集大量数据,”新泽西州设顿霍尔大学的宪法与国家安全法专家乔纳森·哈费兹(Jonathan Hafetz)对Al Jazeera表示。
“对美国而言,号召保护公民隐私的局面有些讽刺。他们可以收集数据,但不希望中国收集数据。”
中国自身也常被指控大规模监视,曾表示“坚决反对”强制出售TikTok,并称将这样的行动基于“外资所有权,而非其产品和服务”将损害投资者对美国的信心。
中国还曾在过去指责美国在网络安全问题上的虚伪,提到自2013年由前NSA分析员和吹哨人爱德华·斯诺登披露的监视计划PRISM。
一些迹象表明,美国官员将中国而非TikTok本身视为最终的关注焦点。
当美国康涅狄格州的网络安全官员去年向FBI询问是否在政府设备上禁用该应用时,一名特工报告称,与总部的联系显示,其他州推出的禁令似乎是基于“对于中国的新闻报道和其他公开信息,而非特定的TikTok。”
“人们似乎的问题是,中国政府可以访问TikTok的中国服务器,正如过去一样,或这些数据可能被误用,”电子前沿基金会(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的高级技术专家库珀·奎丁(Cooper Quintin)对Al Jazeera表示。
“这一切诚然都成立,都是不好的,但对于大多数其他主要社交媒体应用和美国本土社交媒体公司而言,情况也是如此。”
虽然《702条》自2008年首次通过以来已被两次重新授权,即2012年和2018年,其这次重新授权的前景似乎没有那么确定,因为对该法律的支持正在减弱,尽管对其条款的批评均集中在美国公民的权利上。
一些共和党人已经表明反对重新授权第702条,除非做出重大修改,伴随对FBI非法监视特朗普前竞选顾问卡特·佩奇(Carter Page)的不满,保守派对美国情报机构的怀疑日益增加。
一些民主党人,如俄勒冈州参议员罗恩·怀登(Ron Wyden),长期以来也对该法律的广泛性质表示担忧。
上周,华盛顿州民主党众议员普拉米拉·贾亚帕尔(Pramila Jayapal)表示,该法应改革,以“彻底革新对美国人的隐私保护”。
Meta、苹果和谷歌母公司Alphabet也在幕后游说对第702条进行修改,彭博新闻上周报道,包括对涉及美国公民的搜索需获得令状,并能够公开披露他们被要求交出数据的频次以及必须提供何种信息。
尽管制定初衷是针对外国人之间的通讯,但《702条》在实际操作中也捕获了与外国人互动的美国公民的通讯。
NSA和CIA被允许进行所谓“后门”无令状搜索,检查那些意外收集的美国公民通讯,前提是他们认为可能提供国外情报信息。
FBI也可以搜索这些通讯,但在与国家安全无关的刑事调查中必须获得令状。
美国官员多次声称,这项法律在保障国家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引用其在阻止中国和伊朗等对手进行网络攻击以及刺杀基地组织领导人艾曼·佐瓦赫里(Ayman al-Zawahiri)中的应用。
虽然美国官员坚持他们的重点在国家安全威胁上,公民自由倡导者认为“外国情报”可以包括基本上任何通讯,包括被美国政府视为重要的记者、人权倡导者和普通公民的通讯。
“问题在于,该标准极低,这是一项非常广泛的权力。”ACLU国家安全项目的律师阿什利·戈尔斯基(Ashley Gorski)表示,并补充说,“目标”不必怀疑任何罪行。
“他们不必与恐怖主义有任何联系。他们可以是记者,可以是国外的人权工作者。”
一些批评者认为,TikTok的数据收集与其他平台并无不同,推动禁用是一个分散注意力的手段,而华盛顿对此缺乏力度来应对的另一个更大问题是,缺乏对个人数据的法律保护。
对TikTok的禁令并不能抑制所有社交媒体公司,包括美国本土公司,收集并随意出售个人信息和元数据的现象。美国科技公司相对宽松的隐私标准仍然是欧洲的一个卡点,后者在数据保护方面有更严格的规定。
“当有人将TikTok应用安装在他们的设备上时,这款应用已知会收集某些关于用户的信息,就像任何一家总部位于美国的公司制作的应用一样,”前FBI特工、布伦南中心(Brennan Centre for Justice)的自由与国家安全项目研究员迈克·德国(Mike German)告诉Al Jazeera。
“就一个敌对外国势力能获取这些信息而言,我想他们可以找到某种用途,但他们为什么不通过美国政府在公开市场上购买呢?”
来自哥本哈根IT大学的助理教授维德兰·塞卡拉(Vedran Sekara)表示,限制TikTok的举措似乎“更多是政治性质,而非良好的政策”。
“如果政治家和立法者真的有兴趣保护人们免受‘邪恶’或‘恶意’科技公司的侵害,他们应该更关注监管整个科技和社交媒体行业,而不仅仅是专注于一家公司。”塞卡拉告诉Al Jazeera。
美国社交媒体平台如Facebook、谷歌和Instagram自己由于处理客户数据不当而陷入风头之中,从黑客泄露到员工不当访问等问题。
一些平台在其人权记录上也受到审查,这与TikTok的情况相似,后者被知晓对中国政府敏感内容进行审查,包括与LGBTQ问题相关的信息。
推特和YouTube近期应新德里的要求,对一部批评印度总理纳伦德拉·莫迪的BBC纪录片进行了审查。Facebook也因其平台被用来促进缅甸的暴力和种族灭绝而受到抨击。
一些观察家还对美国对TikTok的禁令可能设下的先例表示担忧。
“美国实际上为其他暴政政府甚至保护主义政府提供了一个样板,以国家安全为借口防止市场竞争,并对专有技术提出要求。”在乔治亚理工学院互联网治理项目的研究员Jyoti Panday表示。
华盛顿给予美国科技公司“免罪卡”,而限制外国公司将“基本上向其他国家或民族发出信号,主权是监管网络空间的最终游戏”。